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徐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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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保证方式,债权人直接找保证人还款合法吗?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该怎么办?

添加时间:2021年9月2日 来源: 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xmshtjfls.com/

 徐德霞,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未约定保证方式,债权人直接找保证人还款合法吗?

  许多人不知道保证的法律规定,误以为个人给他人做担保,双方没说好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即未约定保证方式,就以为最后什么事都可以不用做。如果被担保人会及时还款的话,那么自然没有保证人什么事,反之,债权人最后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还款的。


  保证人与债务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将会被认定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以下两种情况下保证人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约定承担连带保证


  保证人与债务人约定担保时,说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那么即按照连带保证处理。


  2、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确


  保证人与债务人未约定保证方式,或是双方没又说明出保证的方式的,那么将会被推定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所以,保证人与债务人约定保证时,未约定保证方式的,在债务人无力还款时,债权人找上保证人的,其实属于合法行为,保证人应该积极还款,否则的话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保证人和债务人败诉了的,那么保证人还是得及时还款。


  另外,因为未约定保证方式将被推定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债务人的还款期限届至后,即使债权人未主张债务人还款,而是直接找保证人还款,照样可以得到法律支持。对于这个方面,这是因为在连带保证中,债务人与保证人并无先后之分。即使保证人被积极追款,也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


  最后,为保证及时追回债款,许多债权人都会要求债务人拿担保,有车子、房子的就拿产权证书做抵押登记,没有的话就要求提供保证人,而法律规定中的保证人的责任有相当的重要性,所以如果是想做一般保证的话,那么就得注意及时明确保证的方式,避免最后承担连带保证的责任,从而加重保证的义务。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该怎么办?

借钱不还很常见,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也很常见,两者同时出现的情况也早已屡见不鲜。设立担保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如借钱不还时,债权人能向担保人追偿,但如果债务人不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债权人该怎么办呢往往很多人都不清楚,以致错失向担保人追偿的最佳时机。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可协商可诉讼处理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原因很多,或是因为自身经济能力问题,或是主观怠于履行甚至反悔等,但只要事前担保人是自愿提供担保,依法签订了担保合同的,不管什么原因,都应该履行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解决纠纷。债权人可以告诉担保人,其是应该履行担保责任的,否则将会被告上法院,胜诉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强制执行其财产来受偿。债权人协商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合理合法追偿。


2、若担保人确实不愿意履行担保责任的,权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代为还本付息、支付违约金等费用。


3、在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后,担保人仍然不愿意履行担保责任,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行划扣担保人银行存款,拍卖、变卖担保人财产等方式受偿。


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逾期未要求履行后果严重


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是有时间限制的,不是债权人想什么时候要求履行都可以,逾期未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法律将不再保护,债权人将无法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向担保人追偿。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以下时间,在合同约定或法定的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1、合同有约定担保期间的,应在约定的期间内向担保人提出要求。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双方无约定,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例如甲在2016年10月20日借钱给乙,约定乙在两年后还钱,同时丙作保,约定在2017年12月31号前提供担保。这时丙提供担保的时间显然早于乙还钱的时间,应视双方未约定担保期间,甲可以在两年后,即2018年10月20日起的六个月内要求丙履行担保责任。


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若担保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


3、如果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或前述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因此,当遇到债务人不还钱,担保人又不愿意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时,可以先和担保人协商处理,若担保人无意履行担保责任的,我们建议最妥当的做法就是委托专业担保合同律师协助追偿,避免因错过时间而不能采取法律措施追偿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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