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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德霞,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担保的分类:
1、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一般担保是对以债务人为中心形成的所有权都具有担保作用的担保。特别担保是针对单个债务特别设立的担保。
2、人保、物保、金钱保。
3、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我国法定担保只规定了留置担保。
4、原担保与反担保。原担保是为主合同之债而设立的担保;反担保是为担保之债而设立的担保。
《合同法》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五种: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保证是债的担保方式的一种,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的行为。由此可见,第一,保证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第二,保证是担保他人履行债务的行为;第三,保证是就主债务履行负保证的行为。
另外,还应注意,保证担保的保证与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保证是有区别的,这是一种债权担保制度,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担保需要订立,在抵押合同中,抵押权人是接受担保的债权人,抵押人是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物是作为担保债权履行而特定化了的财产。综上,合同担保的方式可以分为五种: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担保合同期限有多久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担保合同的保证期限一般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的,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期限的六个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担保合同的保证期限一般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的,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期限的六个月。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