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族抵制合同骗子的招式
添加时间:2019年5月8日 来源: 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xmshtjfls.com/
nono族字面意义:nono族是经过英文里的否定词“no”的双重否定而得来的。no这个英语单词,我们都知道是“不”的意思,那nono 呢?其实就是“对一切虚伪说no,对矫揉造作说no,对没有个性的一味跟风说no,对千人一面的品牌说no。”这样看来,nono族必须特立独行,决不盲从。他们以“潮流规则解密者和颠覆者身份出现,追求高品质的生活,注重个人感受,拒绝被潮流程式化而淹没自己的个性。”
法制社会中,合同是人们在经济、社会交往中的重要契约,然而很多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普通民众对法律知识的欠缺,不断变换花样,通过合同进行诈骗。nono族抵制骗子总结归纳了两种最常见的合同欺骗案例,以提醒广大消费者:
nono族抵制骗子揭露合同欺骗案例之一,利用定金与订金的一字之差行骗。小刘购买商品房时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注明缴纳10%的订金。但是不久,业主通知小刘,房屋已经出售给他人,将退还订金。小刘以已经缴纳订金,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却败诉。
nono族抵制骗子分析,业主就是利用了订金与定金的差别对小刘进行欺骗行为。在商品交易中,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商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然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若商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nono族抵制骗子揭露合同欺骗案例之二,隐藏真实身份行骗。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尤其在商品交易中要对厂家实力、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等一一了解清楚。
王先生最近在某著名电子商务网站上开了个账户,开始网上创业。一次,在网上看到一则信息,某位有着“高资信度”标志的客商低价批量提供优质黄沙,经验老道的王先生并未急着下手,而是通过工商部门了解供货商的情况。在确认供货商的“身份”后,王先生便从下家那里预收了30%的货款,按照网上提供的账号汇了过去,可他等的黄沙船却迟迟到不了上海,下家又三番五次地催他交货,一急之下他只好亲自前去催货。到那里后王先生发现,那家企业确实存在,不过只做钢铁贸易,不搞建材,而且从未涉足电子商务领域,至于网上的那家企业,是行骗者盗用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后虚构的,最后王先生赔了下家客户几十万元。
nono族抵制骗子分析,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高科技来移花接木,借用正规企业的名号行骗,在不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很容易上当受骗。其实,只要在签订合同前亲自去调查摸底,就不会轻易被骗。
nono族抵制骗子提醒人们,一定要懂法、知法,注意合同的每一个细节,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