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徐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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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如何确定,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合同违约起诉的流程怎么走

添加时间:2021年10月2日 来源: 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xmshtjfls.com/

  徐德霞,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如何确定,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一、保管的成立时间如何确定 1、从理论上讲,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或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依《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管人事先已经占有保管物的,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此,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当事人的约定应当表现为文字或其他可以确认的书面形式。否则,难以确认的,不足以保管合同当事人同意合同于交付以外的时间成立,保管合同仍于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保管物的交付,是指寄存人将对保管物的占有移转至保管人。交付可以由寄存人直接交保管人,也可由第三人间接交付。如保管人已占有标的物,以简易方式交付即可,占有约定也可成立保管。

二、保管合同的是多长 1、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2、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签订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保管合同的成立。 保管合同为,即保管合同仅有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仍不能成立,还须寄存人将保管物送保管人,保管合同方才成立。

2、保管凭证应记载的事项。 保管凭证是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需注意以下事项:

若保管凭证仅为接受保管物凭证,则所记载事项较为简单,只需记明保管人及所收保管物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

若保管凭证即为保管合同,则签订保管合同应使用全国统一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合同应尽量做到条款齐备、文字涵义清楚、明确。

3、保管人的限制。 保管合同是以保管物品为目的的合同。委托人将自己的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只是把该物品的使用权交给保管人保管,该物的物权仍归委托人,保管人只能按合同约定妥善管理的义务,并承担保管期间的毁损、灭失。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该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4、保管费用。 订立保管合同时应当明确保管费用,否则保管会是无偿的义务行为。

无偿的保管行为除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外,其他情形也要承担保管物的损害赔偿,因此,在订立保管合同时,应明确保管物应支付的费用。

5、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由此可知,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为1年,在此时限内我们都可以就保管合同引发的争议纠纷提出,交给法院进行。在签署保管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写清保管凭证应该记载的事项、保管费用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由为您整理的 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如何确定,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保管合同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咨询专业。

合同违约起诉的流程怎么走

一、违约起诉的流程怎么走 1、首先你要准备,各项材料,包括合同及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4、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5、对于违约一方,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6、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

7、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

; 二、承担违约的方式 1、继续履行合同。

2、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

4、履行罚则。

《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除了上述前4种方式以外,当事人还可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采用其它的救济措施。

如:

1、履行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做、减价或退货的救济措施。

2、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可以采用,中止履行的救济措施。

三、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 证据是证明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在中,如对方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证据的保存:

要求对方当事人到场对此问题进行确认,并采取产品共同检验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发出质量异议书,要求在通知书上记载质量问题属实。

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拍照。

对产品质量交由双方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取样过程进行公证。

双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后约定的质检机构进行质检。

整理的关于 合同违约起诉的流程怎么走 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违约方不肯赔偿的情况下,损失方就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违约一方,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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